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:
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條件差,消防設施未正式啟用、消防設施缺乏,施工現場可燃、易燃材料多,施工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,宿舍設置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,居住場所住宿與非住宿部分未做防火分隔,消防設施簡陋,一旦發(fā)生火災,極易造成人員群死群傷,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的危害!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監(jiān)督管理,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(guī)、標準和規(guī)范,結合我市實際情況,現將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有關事項告知如下:
一、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,建設單位協助,并按《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(GB50720-2011)嚴格執(zhí)行。
二、施工單位應當確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。
三、施工單位應制定并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(guī)程。
四、施工單位應落實防火檢查,消除火災隱患。
五、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人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。
六、施工單位應加強初期火災撲救和疏散演練。
七、施工單位應保證施工現場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車通道暢通;
八、施工單位應按照國家規(guī)定配備相應種類、數量的消防器材并確保完好有效;
九、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設置鋪設臨時消防供水管道,設置臨時消火栓,保證消防水源;
十、施工現場的辦公場所、員工集體宿舍與作業(yè)區(qū)應當分開設置,并保持安全距離。
十一、施工現場的員工宿舍嚴禁使用彩鋼板、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。
十二、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;
十三、對于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未履行消防安全責任,或者違反規(guī)定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,一經發(fā)現,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,并處責令停止施工。
特此函告。